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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公告
清拟征告(2020)10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盐河街道吴圩村,城南街道关城社区集体土地新建学校。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学校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盐河街道吴圩村谷庄组、成袁组、前吴组、跃进组,城南街道关城社区 3 组、4 组集体土地共 9.0062 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红线(附图)。
三、工作安排本公告发布后,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应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配合调查。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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