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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开始,韦某等69户业主们陆续与某开发公司签订商铺买卖协议,购买了经开区某菜场周围的商铺。在交房后使用过程中,业主们发现,许多房屋出现了房屋框架梁、柱与填充墙交接处裂缝、粉刷层砂浆标号较低以及墙体材料等问题,且无法备案办证。业主到法院起诉主张交房和办证违约金,2015年,经开区法院陆续判决开发公司支付部分业主交房违约金及办证违约金。由于司法政策的变化,2016年后起诉的部分业主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为此,开发公司不服,上诉,被驳回后,又到省院申诉,还到市检察院提出类案再审检察建议要求,均被驳回或终结审查。业主们拿不到产权证开始向住建部门、地方政府信访,还多次到市政府信访,反映房屋质量及办证问题。
2018年1月,经开区法院以另外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拍卖了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菜场,成交803万元。当执行法官带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事宜时,被告知该处不动产与69户不动产属一个大证,无法分割,在预查封状态,该不动产没有合格证,未备案,无法办理产权证。买受人付清了全款拿不到证,69户业主交房多年也拿不到证,双方均持续信访,致该楼盘也成了典型的“问题楼盘”。
调查与处理
经调查,开发商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全部交付业主使用,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备案办证。开发公司认可延期办证的事实,就质量问题曾对业主进行过适当补偿。业主拿不到产权证,开发区公司认为已进行过补偿不再配合后续工作,双方矛盾不可调和。
69户业主的诉求,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市、区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妥善解决,区领导也多次召集区法院、住建、信访、乡办等部门联合会办。执行人员了解到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建设、设计等单位及具体经办人员都需要参与并准备相关资料。住建局的领导也表示,该楼盘属问题楼盘,可以容错办理,需要开发商配合。但开发商认为已进行过赔偿,以前的经办公司或人员不是撤走就是出国,不同意再重新走相关流程。
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继续联系住建部门,详细了解办证的全部流程,邀请有关专家、住建、信访部门负责人及基层组织干部多次到现场会办勘验,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开发商的义务,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对涉案房屋重新进行勘测、质检、验收、测绘等流程;召集业主与开发商负责人协调,明确各方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职,对不能到场的原建设单位,通过住建部门协调补办 ;对开发商不提供材料的行为予以训戒,并拟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责任;对开发商无法办到的一些事宜,由法院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邀请测绘部门重新测绘、质检部门到场指导、上传补录登记资料等。
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11月17日,开发商的备案手续全部办好,业主们终于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了等了10年的商品房发票、备案证书及材料,陆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证。19日上午,业主代表们向执行局送来了印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法官为民司法、公正高效执行。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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