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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的公告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从95% (含)以上下降至85% (含) -95%区间并持续3个月,且持续3个月资金净流入,根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淮房委 (2022) 3号),现将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公告如下:
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执行基准额度,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本公告自2022年5月5日起实施,5月5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受理时贷款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5日
申请人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办理条件:
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具有购买住房一定比例首付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申请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商品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个人信用报告;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增值税普通发票。
办理条件:
购买再交易(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具有购买住房一定比例首付款;
3.具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申请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再交易(二手)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个人信用报告;
3.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
4.税收缴款书(贷款发放前补充);
5.不动产权证书(贷款发放前补充)。
(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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