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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序
实际上
淮安房地产市场
经过多年的运行
大家普遍知晓了
新建商品房执行政府备案价
但房价涨幅的“天花板”在哪
车位是否可以随意“喊价”买卖
甚至是“捆绑销售”
很多人并不知道
小编从淮安市发改委
答复人大代表的一份建议中
可见一些端倪
一起来看看吧
(一)目前小区地下车位基本情况
根据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人民防空法》《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条款解释,目前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产权车位: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进行公摊的,在预售范围内的车位。开发商有权销售此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产权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车位仅有使用权20年。
共有车位:在小区房屋销售时将车位按照共建面积进行公摊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进行出售、擅自出租等行为。即使出租,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对此类车位进行的售卖,均为无效合同。
人防车位:此车位占地为人防工程所用,归属于国家。在非战争时期,“谁投资,谁使用”,不允许买卖。投资者可以使用、管理、受益,但是不得出售。
从我市目前情况看,地下车位主要是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还有部分共有车位。
(一)目前前期物业收费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淮价服〔2015〕82号),普通住宅(低层住宅、带电梯多层住宅除外)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前期物业服务汽车停放收费(含汽车停放费及车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为:多层每月每平方米0.65元,高层(含小高层)每月每平方米1.25元。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汽车停放收费标准为:地面每月每辆90元,地下每月每辆130元,上浮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限;室内专有每月每辆不超过30元。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汽车停放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市2015年制定的物业收费办法应进行修订完善。我委已与住建部门联合开展前期调研,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在成本调查基础上,对前期物业进行分类分档制定收费标准,尽快提请市政府审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也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价格工作,期待您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建议。
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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