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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管(发改)审发〔2021〕120号
关于淮安市富士康实验小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淮安市富士康实验小学:
你单位《关于淮安市富士康实验小学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随文报送的《关于淮安市富士康实验小学工程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全区教育布局,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淮安市富士康实验小学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宏恒胜路南侧、扬州街西侧、富准路北侧、裕民路东侧。
三、项目代码:2110-320871-89-01-706492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33576.1平方米(合约50.34亩),总建筑面积约16536.6平方米(具体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规模和建设内容为准),主要建设教学楼、多功能教学楼、体育馆、食堂、300米标准运动场、篮球场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电力、给排水等其他附属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0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开区财政预算安排。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相关工作,未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程序,不得开工建设。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原淮管(发改)审发〔2005〕049号文件作废。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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